領第一個月後,每月再認定前核對2次求職紀錄、7日推介回覆期限與視訊辦理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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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給付再認定清單
依勞動力發展署、台灣就業通與勞動部現行失業再認定資料整理,最後查證日 2026-09-19;本表不判斷給付資格。
使用說明
- 先看前次就業中心或就業服務站收據上的再認定日期
- 準備至少2次求職紀錄;若就服機構推介工作,自推介日起7日內送回就業與否回覆卡
- 本人可臨櫃或視訊出示身分證明辦理;已出境者不適用視訊,特殊情形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
適合情境
需要快速處理「失業給付再認定清單」相關工作時,可以直接在這頁完成。領第一個月後,每月再認定前核對2次求職紀錄、7日推介回覆期限與視訊辦理限制 這類工具也收在「清單檢查表」分類,方便之後一起找。
常見搜尋
失業給付再認定 失業給付每月認定 失業再認定求職紀錄 失業給付回覆卡 失業再認定日期 失業給付視訊認定 失業給付再就業通知 失業給付委託辦理
常見問題
失業給付會一次發完6個月嗎?
不會。失業給付通常按月發給,繼續請領時每月仍要辦理失業再認定,並提供求職紀錄。
再認定一定要本人去嗎?
要由本人辦理,可臨櫃或用視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;若已出境,不適用視訊方式。實際預約與操作仍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。
就服機構推介的工作多久要回覆?
自推介就業日起7日內,要將就業與否回覆卡自行送達或掛號郵寄給公立就業服務機構;未依期限回覆,會停止辦理當次失業認定或再認定。
找到工作後還能繼續領嗎?
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再就業應依規定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。是否停止、恢復或改申請提早就業獎助,要由主管機關依個案判斷。
資料會被上傳嗎?
不會。這批申辦清單都只在你的瀏覽器裡勾選,進度只存在這台裝置,不會上傳到伺服器。
相關工具
使用界線
本工具只做申辦前資料、文件與官方入口整理,不保證核准、不代替主管機關、戶政、警政、社政、外交部或法律/社福專業判斷。送件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受理窗口回覆為準。
來源與更新
- 維護等級
- 政策高風險
- 最後查證日
- 2026-09-19
- 下次複查日
- 2026-10-19
每日巡檢勞動力發展署失業給付、我的E政府失業給付申請與就業保險法;再認定期限、求職紀錄、視訊辦理、委託條件或給付規則改版時人工更新
- 只整理失業給付再認定前準備,不保證給付核准、不計算給付金額、不判斷非自願離職或就業保險年資。
- 7日是就服機構推介工作後回覆就業與否的期限,不是所有文件一律都有7日補件期。
